夫妻离婚上法庭 倾心调解促和好
2022-03-02 09:09:14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 编辑:李娟 | 作者:陈焕钧 张任泊          浏览量:21264

“这份《和好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如果再违反协议条款,法院将依法维护你妻子的合法权益,签字捺印即表示你接受《协议》的全部内容,你再仔细看看认真想想能不能做到?”这是双峰法院洪山法庭陈焕钧法官在调解王某甲与毛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时对当事人的敦敦劝导。

2006年,王某甲与毛某甲步入婚姻殿堂,2009年生育女儿毛某丙,2012年生育儿子毛某丁,结婚初期夫妻二人感情尚可,戮力同心,先后购置商品房一套、轿车两辆,日子越过越红火。但是,毛某甲由于生意应酬等原因,夜不归宿的次数逐渐增多,且因性格易怒,经常与王某甲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冲动之下甚至动手打人。虽经双方亲朋好友多次调解,毛某甲亦书写过多次保证书,但是积习难改时而“旧病复发”,致使夫妻感情濒临破裂。2021年12月21日,原告王某甲将被告毛某甲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

陈焕钧法官承办此案后,耐心细致与双方沟通,发现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便积极化解毛某甲的心结,情真意切向毛某甲释法说理,力促双方和解。2022年1月19日,在法院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毛某甲向妻子认真反思检讨自己的过错,郑重地在《和好协议》上签字捺印。

百年修得共枕眠,浪子回头金不换。衷心祝愿两人互敬互爱、琴瑟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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